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工健身跳绳社团是校级兴趣社团,隶属校体联。校队是由社团选拔组建的一支对外参加比赛的团队,属于社团,但是校队也高于社团。社团为校队提供后备力量,校队为社团的发展保驾护航。校队完全独立,由体育组刘媛媛老师作为领队老师,不听从其外任何人调遣安排。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 为喜欢跳绳运动的同学提供一个切磋、交流的空间,从而让更多的人热爱体育,热爱跳绳,真正做到提高学生整体身体素质。让各位跳绳爱好者能够有组织有目的的训练,促进跳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同时提高跳绳爱好者的综合素质和社团的体育水平,从而推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将热爱跳绳运动的人聚在一起,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同时也提高大家的跳绳技术,让爱好者有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并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章 成员资格
第三条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百忙的学习生活中放松紧张的学习气氛,丰富课余时间,培养个人兴趣。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国际、国内体育新形势,增强时刻关注国家体育运动的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国际视野,培育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 用实际行动倡导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积极地堆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社长:主要负责跳绳内部的大小事:即本团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团务的决定权召开跳绳团的任何会议,由权进行会干的选拔、委任,领导团内的所有部门,管理跳绳社团的所有的材料。具有本团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第五条 副社长:辅助社长的工作,监管并辅助健身跳绳社团所有部门开展的所有活动;收取部门的计划和总结;定期理出健身跳绳社团的所有计划和总结、纪录活动的内容和考勤。
第五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六条 本社团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社团日常训练活动;
(二)本社团举办的培训课程与其他的活动;
(三)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干部或优秀社员。
第七条 本社团社员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各项工作;
(二)执行社团决议,承担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维护社团荣誉,自觉爱护操场内的各项设施。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八条 健身跳绳社主要经费来源是学校团委拨付。经费用于校跳绳社组织的各种活动支出。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校大学生体育社团运动联合会。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