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校大学生联合会流行舞社(以下简称流行舞社)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的体育文化学习型团体,是全校青年学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流行舞文化及体育艺术文化学习的重要阵地。流行舞社由校社团联负责指导。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 流行舞社以培养体育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培养肢体灵活性的发展方向,引导青年大学生坚持学习体育文化知识与加强自身思想修养的统一;提升自身体育艺术文化,以带动广大青年团员对流行舞文化的喜爱,加强我校团员流行舞教育,修身养性,推进我校园文化体育发展;坚持树立培养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新兴的发展统一;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兼顾传统德育与具有创新精神的新时代青年。
第三章 成员资格
第三条 社员条件:流行舞社社员必须具有对流行舞文化的热爱,自觉遵守本社管理办法的优秀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各团支部书记为本社特邀社员。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流行舞社社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流行舞社的有关活动,阅读本社的有关文件,接受本社的学习和培训。
(二)对流行舞社及其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当流行舞社组织讨论决定对社员进行处分和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辩护。
(五)社员参与流行舞社的相关学习、活动,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进行记录。
第五条
流行舞社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流行舞社章程。
(二)认真学习研究和体育文化主义思想,培养新时代社交游戏礼仪的学习,努力学习流行舞文化知识。
(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社工作,坚决执行本社决议,维护本社的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本社发展献计献策。
(四)积极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本社布置的基本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与理论水平。
第六条 社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社管理办法,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精神文明建设社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社管理办法,自觉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肢体灵活性培养。
第七条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社员,给予取消社员资格的社内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社员,给予取消社员资的社内处分。
第五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流行舞社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议,汇报流行舞社的学习情况及成果。
第九条 流行舞社设社长一名,负责流行舞社工作的总体规划、阶段实施和日常管理,制订流行舞社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指导和考察各会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设副社长两名,协助社长做好日常工作,如日常管理、活动组织等;社长不在时行使社长权利,完成好社内工作。
流行舞社设部门五个,每个部门设部长1人,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秘书处:做好社员的登记注册及社员入社和退社事宜,负责文件的收发与档案的管理,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其权限由社长赋予。
宣传部:发挥宣传职能,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加强体育文化思想的宣传推广,及时宣传流行舞社所组织的活动。
理论学习部:通过组织流行舞学习班、专题学习班、流行舞学习会、研讨会、交流会、观赛活动等,以及通过定期收集汇总习各类流行舞资料,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利用各种学习的机会或者形式,组织社员及广大团员青年落实体育文化的学习工作;
活动组织部:负责流行舞社的校内相关活动组织工作。
社会实践部:负责流行舞社的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走访调研、参观学习等实践类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
流行舞社的社团干部由社团和辅导员推荐,经青马班培训,校社团联和团委社团管理部考核后,由团委按学生干部程序考核合格后任用。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流行舞社团经费来源是校团委分发。经费用于流行舞社团队组织的各种活动支出以及训练活动进行器材采购。
第十二条 流行舞社团经费使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实行公开化管理。
第七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竞选参与人数必须达本社团2/3成员参加,否则不可进行竞选。
第十四条 选举结果须及时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无任何异议方可生效。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章程修改需全体成员共同参与表决,当同意修改章程票数超过选票总数2/3的时,方可成立章程修改小组,对章程进行修改。章程修改完毕后由社长提交修改方案至校团委,待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九章 社团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条 决定终止社团事宜由社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团委。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